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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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告日期:2009-02-28
  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我们接受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庄能源')的委托,对平庄能源200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09年2月25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09】3-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平庄能源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本期对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煤矿维简费的核算方法进行了变更,并相应调整了安全设备的折旧计提方法。变更前后各项目的核算方法列示如下: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安全费在成本中归集,计提额计入长期应付款;使用时,费用类支出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在建工程核算,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同时按实际成本计提折旧,折旧额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计提时按照计提金额通过利润分配转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按照规定范围使用时根据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转入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维简费在成本中归集,计提额计入其他应付款;使用时,费用类支出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在建工程核算,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同时按实际成本将其他应付款转入资本公积。 安全设备折旧计提于安全设备入账时全额计提折旧,折旧额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理由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对煤炭生产安全费、煤矿维简费的核算方法的依据为原煤炭部于1993年发布的《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整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200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及财政部于2008年12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等时,按照提取金额通过利润分配转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按照规定范围使用时根据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转入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鉴于此,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我们对期初财务报表进行了必要调整并重新列报,期初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调整前后情况如下表: 主要报表项目2007年报披露数2008年期初或上年数增减金额 固定资产1,283,472,529.641,289,870,115.776,397,586.13 其中:累计折旧213,999,977.24220,397,563.376,397,586.13 其他应付款187,476,452.89161,074,845.24-26,401,607.65 长期应付款462,042,808.35408,454,126.99-53,588,681.36 递延所得税负债24,630,702.2224,630,702.22 资本公积1,488,578,834.691,476,341,571.34-12,237,263.35 盈余公积2,634,701.6782,624,990.6879,990,289.01 未分配利润 -804,186,828.27 -810,182,681.01-5,995,852.74 营业成本963,592,459.05862,415,796.81-101,176,662.24 管理费用161,426,296.15163,977,819.902,551,523.75 所得税费用178,612,874.78203,243,577.0024,630,702.22 四、我们对会计政策变更的评价意见 我们认为平庄能源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为了更好地理解平庄能源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咏华 中 国 · 武 汉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万方全 2009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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