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通知,国电集团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同意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合并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国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 本次合并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并获得有权监管机构必要的批准、核准、同意。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