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7 年 4 月 9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2. 2017 年 4 月 1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晓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7亿元,净利润-3.24亿元,总资产达到53.09亿元,2016年煤炭销量为818.43万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16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工作报告客观的反映了董事会一年的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 审议关于《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在2016年度工作中,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2016年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5.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23,606,543.0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76,387,056.82元,用于公司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6.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煤炭市场及平均售价的测算,公司2017年计划生产原煤600万吨,煤炭销售收入实现18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7.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2017年度与平庄煤业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2017年,预计本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燃料和动力合计11,000万元(其中,电力7,000万元,热力3,000万元,供水1,000万元);向平庄煤业销售产品、商品合计33,000万元(其中材料销售30,000万元,煤炭销售3,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委托煤炭代销,获取手续费不超过17,000万元;向平庄煤业提供劳务8,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务5,000万元,与其共计发生关联交易74,000万元。公司2017年预计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量为700万吨,均为代平庄煤业销售。公司结合实际,预计2017年,委托国电集团物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2,000万元,接受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与其及下属企业共计发生关联交易3,000万元。预计公司2017年在国电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31采区部分生产项目合同》,合同总价款为4,542万元。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晓惠先生、王继业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沈玉志先生、陈守忠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8. 审议《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9. 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7年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7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0.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2016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17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执行7.2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及 2016 年度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 2016年末对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存货的变现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党委《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党办组织〔2016〕38号)、《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党委党建〔2017〕1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推进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电集党〔2017〕18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对照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 2017年 4 月 21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4.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达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5. 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至2016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均为生产经营性占用,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晓惠先生、王继业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沈玉志先生、陈守忠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6. 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6 报酬标准,总经理 45.7 万元/年,副总经理 38 万元/年,董事会秘书 38 万元/年,总工程师 38 万元/年,财务总监 38 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7.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赵宏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拟聘任詹久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8.审议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详细情况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第1项、第2项、第4项至第13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9 日 附: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詹久山,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风水沟煤矿机电科副科长,风水沟煤矿一采区副井长、井长,风水沟煤矿机电副总工程师,风水沟煤矿副矿长,曾任平庄煤业副总工程师、机电动力部主任,现任公司机电动力部主任。 詹久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平庄能源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