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平庄能源”变更为“*ST 平能”;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鉴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调整重述后连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平庄能源”变更为“*ST 平能” 3、股票代码:仍为“000780”;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 年 4 月 24 日;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4 月 21 停牌一天,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开市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5、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停牌一天,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将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和更大的经营压力,为争取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为争取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2017 年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善: 1、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顺应国家去产能政策的实施,按去产能时间表要求,关闭亏损矿井,从根本上减少亏损源,止住出血点,并积极争取国家去产能奖补资金。 2、要采取措施加快处置闲置资产,持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落实国有老矿资源枯竭和转移安置职工、产能置换等扶持政策,合理分流安置富裕人员,减少公司人工成本支出。 3、加快西露天矿深部开采技术改造核准,使公司总产量维持在一个合理水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克服各种困难,积极落实资产注入承诺。 4、要利用公司区位优势,紧紧抓住东北区域煤炭供应偏紧这个契机,加强成本管控,提高市场研判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实施精准营销,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以优化资源配置、降本增效为中心,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强化“止损”机制,最大限度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探索通过提高管控水平和资产整合等措施谋求公司早日走出经营困境,取得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在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后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建忠 尹晓东 电话:0476-3324281;3328279 传真:0476-332822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 邮政编码:024076 电子信箱:pznyzqb@163.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