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7 年 1 月 13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2.2017 年 1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晓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古山煤矿关闭退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发改组[2016]241号)的文件精神,为积极做好化解煤炭产能、有序退出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及古山煤矿资源现状,本着安全、有序、稳定,同时兼顾成本效益原则,公司拟对所属古山煤矿于2017年择机关闭,退出煤炭生产。 本次古山煤矿关闭退出为公司执行国家去产能政策,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