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30日上午九时,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三楼调度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九时。 2、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三楼调度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于2007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07年5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告》、《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2、《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第2项议案于2007年6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07年6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告》,《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6月29日(8:00-17:00)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办公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024076 电话:0476-3329819、3326075 传真:0476-3328220 联系人:张继文 张建忠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