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赤峰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赤峰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安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12 月 15 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元宝山区分局以“赤元宝山核注通内字【2015】第 1503039131 号”出具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瑞安公司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