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了否决议案的情形。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审议, 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未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3:00 召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4 人,代表股份数为 625,695,9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8 人,代表股份 623,960,98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1.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734,9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关于《公司 201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5) 关于《公司 2015 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6) 关于公司聘请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7) 关于《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5,550 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8)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回避表决,与此同时,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771,683 股赞成,1,972,6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8%。 表决结果:此议案未通过。 (9)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审议。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0) 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关于《公司 2014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5)关于制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6)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7)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8)关于制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9)关于制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0)关于制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1)关于制订《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2)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3)关于制订《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4)关于制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624,050,370 股赞成,1,641,250 股反对,4,30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润泽、潘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见经世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