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11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振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22,947,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2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累积投票方式对《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及独立董事简历见2006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1、董事黄学文 表决情况: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表决结果:通过 2、董事吕永利 表决情况: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表决结果:通过 3、董事孙守志 表决情况: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表决结果:通过 4、董事于明学 表决情况: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表决结果:通过 5、董事高景艳 表决情况: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表决结果:通过 6、董事孙凯 表决情况: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表决结果:通过 7、独立董事刘志军 表决情况: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表决结果:通过 8、独立董事王瑞军 表决情况: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表决结果:通过 9、独立董事姚秉忠 表决情况:获得累积投票赞成222,947,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100%;累积投票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累积投票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数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秦庆华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贵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