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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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核查。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沈玉志 于海纯 陈守忠  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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