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元) 5,792,541,911.97 5,600,241,639.11 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775,348,861.49 4,646,894,123.53 2.76%(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 665,200,984.43 -1.37% 1,841,140,492.08 -7.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957,045.16 319.33% -4,613,265.12 -117.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5,423,007.68 255.56% -10,788,434.92 -141.99%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6,171,907.76 117.85%(元)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400.00% -0.0045 -116.85%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400.00% -0.0045 -116.8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8% 0.99% -0.10% -0.67%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638,710.39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68,280.71减:所得税影响额 1,195,259.88合计 6,175,169.8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1,46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61.42% 622,947,287公司陆泽和 境内自然人 0.43% 4,326,391袁用广 境内自然人 0.20% 2,000,173全国社保基金四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7% 1,692,003零二组合童本华 境内自然人 0.15% 1,569,500王京伟 境内自然人 0.14% 1,406,037龚伟 境内自然人 0.11% 1,144,087刘国锋 境内自然人 0.10% 1,059,400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国有法人 0.10% 1,005,000委员会高乐舟 境内自然人 0.10% 1,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622,947,287 人民币普通股 622,947,287公司陆泽和 4,326,391 人民币普通股 4,326,391袁用广 2,000,173 人民币普通股 2,000,173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1,692,003 人民币普通股 1,692,003童本华 1,569,5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9,500王京伟 1,406,037 人民币普通股 1,406,037龚伟 1,144,087 人民币普通股 1,144,087刘国锋 1,059,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9,400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 1,00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5,000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员会高乐舟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明 系,公司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中,股东“王京伟”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406,037 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龚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70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143,387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合计持有 1,144,087 股;股东“刘国锋”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59,400 股;股东“高乐舟”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00,000 股。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1.前三季度变动情况 201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17.06%,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16.85%,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形势和煤炭市场影响,本公司煤炭销量虽然提高,但是平均销售价格降低较大所致。前三季度,实际煤炭销量为757.17万吨,与上年同期的658万吨相比增加99.17万吨,增加幅度为15.07%。但煤炭售价持续下降,煤炭平均销售价格212.73元/吨,与上年同期的252.86元/吨相比售价下降40.13元/吨,下降幅度为15.87%。 201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17.85%,主要原因系经营性资金收款较同期上升,经营性资金付款较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2.第三季度变动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利润较2013年第三季度利润增加4204万元,主要因素如下: (1)第三季度商品煤销售量291万吨,较同期230万吨增加61万吨,增加销售毛利2136万元。 (2)管理费用较同期下降1678万元。 (3)为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取标准由8元/吨降为6元/吨。三季度煤炭产量279.7万吨,因降低价格调节基金收取标准,减少三季度营业成本559万元。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股改承诺 无 中国国电在收 购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如下:1. 为彻底解决平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2008 年 07 月 02 报告期内严格 中国国电 庄煤业与上市诺 日 履行承诺。 公司同业竞争 问题以及避免 由于解决同业 竞争问题而造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成的关联交易,平庄煤业在2007 年收购上市公司前身草原兴发时曾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矿、白音华矿符合上市条件并且市场时机合适时尽快完成煤炭资产整体上市。中国国电保证继续履行上述承诺。2.收购完成后,平庄煤业仍然是上市公司平庄能源的大股东,平庄煤业通过股东大会对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收购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业务经营的各环节与收购人保持独立。3.为避免未来与平庄能源产生同业竞争,中国国电做出以下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本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将不在平庄能源经营区域内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如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平庄能源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平庄能源,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平庄能源,以确保平庄能源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中国国电已经作出了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有:(1)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平庄能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不利用自身对 平庄能源的实 际控制人地位 及控制性影响 谋求与平庄能 源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3) 不以低于市场 价格的条件与 ST 平能进行交 易,亦不利用该 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平庄能 源利益的行为。 同时,本公司将 保证平庄能源 在对待将来可 能产生的与本 公司的关联交 易方面,平庄能 源将采取如下 措施规范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 易:(1)若有关 联交易,均履行 合法程序,及时 详细进行信息 披露;(2)对于 原材料采购、产 品销售等均严 格按照市场经 济原则,采用公 开招标或者市 场定价等方式。 平庄煤业对公 司资产重组时, 承诺事项如下: 1.平庄煤业继续 履行公司在股 2006 年 11 月 07 报告期内严格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平庄煤业 权分置改革中 日 履行承诺。 原法人股东的 有关承诺。2.平 庄煤业承诺所 持有股份在收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购完成后三年内不进行协议转让。3.为彻底解决平庄煤业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庄煤业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华露天煤矿具备上市条件后,将在合适时机以合理方式将两个煤矿置入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平庄煤业整体上市。4.平庄煤业将销售公司置入上市公司,平庄煤业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庄煤业委托上市公司统一进行煤炭销售,非经上市公司同意,平庄煤业将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平庄煤业向上市公司支付代理销售的佣金,以 10 元/吨煤为标准根据实际销售量结算。平庄煤业承诺上市公司所属各矿煤炭具有优先销售权。5.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生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产经营所必需的场地,通过向平庄煤业租赁取得。重组交割日起五年内,平庄煤业免收租赁费;五年后平庄煤业根据市场情况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市公司收取租金。平庄煤业保证不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6.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公司办公、职工生活所需的保洁、安防、绿化、供暖、用水、用电、通讯等公用事业、物业管理服务由平庄煤业提供,并根据优惠(合理)的原则定价,相关设施的养护、维修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7.平庄煤业在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的基础上利用平庄煤业现有资源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8.平庄煤业承诺上市公司重组后,上市公司做到资产独立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独立,做到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充分的\'五分开 \'。平庄煤业除 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外,不对上 市公司的正常 经营活动进行 干预。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无 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 【2012】37 号)、 内蒙古证监局 《关于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内证监 函【2012】105 号)的规定,公 司将采取现金、 股票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 2012 年 08 月 10 2012 年至 2014 报告期内严格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平庄能源 他方式分配利 日 年 履行承诺。 润,在公司盈 利、现金流满足 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将 实施积极的现 金股利分配办 法,重视对股东 的投资回报。 2012 年-2014 年,公司原则上 每年度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 司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盈利 情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公司每 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且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具体 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比例 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经营状况 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拟 定,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实 施。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一、财务报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90,434,474.67 1,410,710,539.6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31,369,186.05 966,616,552.05 应收账款 1,240,869,854.85 853,733,300.23 预付款项 270,418,903.17 21,477,866.5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3,969,047.75 101,737,799.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6,597,926.90 98,899,080.0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7,113,917.26 184,409,303.35流动资产合计 3,950,773,310.65 3,637,584,441.47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33,175,404.42 1,133,358,401.46 在建工程 19,259,964.54 231,516.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9,611,328.1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61,288,726.65 700,836,222.9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5,688,481.76 76,532,523.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744,695.79 51,698,533.57 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 1,841,768,601.32 1,962,657,197.64资产总计 5,792,541,911.97 5,600,241,639.11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2,858,178.53 481,934,876.14 预收款项 181,263,955.26 165,727,331.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43,037,495.26 26,015,137.20 应交税费 170,489,802.88 78,576,707.1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9,484,614.44 191,034,459.5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 1,007,134,046.37 943,288,511.47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9,509,004.11 9,509,004.11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550,000.00 550,000.00非流动负债合计 10,059,004.11 10,059,004.11负债合计 1,017,193,050.48 953,347,515.58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14,306,324.00 1,014,306,324.00 资本公积 1,449,550,951.95 1,449,550,781.9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496,354,274.06 348,072,023.08 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