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4 月 10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14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张光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8亿元,同比减少16.5%;实现净利润0.37亿元,同比下降90.98%。期末总资产56亿元,同比减少4.03%;所有者权益46.47亿元,同比减少0.34%。2013年实际销量960.55万吨,较上年同期986.64万吨,同比减少2.6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3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工作报告客观的反映了监事会一年的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2013年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煤炭市场及平均售价的测算,公司2014年计划生产原煤950万吨,煤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22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同时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1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652,324.9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顺序的有关规定,按10%的 比 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265,232.50 元,当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28,387,092.48 元 。 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1,783,516,546.89元。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14,306,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15,214,594.86元,母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1,768,301,952.03元暂不进行分配,用于公司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2013年,公司不分配股票股利。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1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1.07%,占母公司净利润的10.6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4年预计与平庄煤业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合计80,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合计15,000万元。 公司2014年预计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量为720万吨,均为代平庄煤业销售。 公司结合近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预计2014年,委托国电物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40,000万元,交易金额约占我公司同类物资采购金额的46%。 根据公司与国电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事项约定,预计金额:预计公司在国电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通过国电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在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临时困难时,可随时利用国电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条件下及时取得贷款。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 徐忠海先生现任风水沟矿一采区副区长、本公司职工监事,根据2013年职工监事徐忠海先生履职情况,报酬拟定于17.77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达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充分体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达到了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至2013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情况均为生产经营性占用,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第一至第九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