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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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1-0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14 时,在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3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14 时。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关于选举杨向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详细情况见 2014 年 1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3:00-5: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电话:0476-3328279、3328400。 传真:0476-3328220。 联系人:张建忠、尹晓东。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7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表决结果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关于选举杨向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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