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 年 11 月 15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为保证公司审计独立性,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二、关于增加信息披露媒体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增加《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并对《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相关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以上两项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13 年 12 月 11日,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介。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1 月 25 日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介。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前身为财政部中华财务咨询公司和武汉市财政局共同发起设立的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是目前总部注册地设在中西部地区的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实现跨行业联合后,更名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下辖北方、中部、南方三个区域运营中心。随着科学化的规范管理和不断开拓进取,使得公司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并逐步提高行业排名,进入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