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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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1-2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未通过的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25日(周五)下午2:30起;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金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38 名 , 代 表 股 份 数 为662,448,3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3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649,148,1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13,300,1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受经世律师事务所委派,单润泽律师、邵祖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1,931,623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反对 4,525,878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6%;弃权 3,043,577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五、参会的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附后)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的单润泽律师、邵祖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全文见经世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附:参会的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25 日 附:参加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表  所持股数序号 名称  表决情况  备注  (单位:股)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755,581 同意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26,400 同意3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 4,529,998 同意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1,584,535 同意 105,000 股;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未投 1,479,535 股 账户5 挪威中央银行 1,314,577 反对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1,051,370 同意 17,298 股;反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对 1 股;弃权 1 股;  未投 1,034,070 股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684,871 反对 155,700 股;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未投 529,171 股8 陈伟  433,700 反对9 王帮利 332,976 同意10 何凤珍 309,289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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