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 年 12 月 30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3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本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通过国电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在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临时困难时,可随时利用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条件下及时取得贷款。 此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 年 1 月 9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