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 年 11 月 24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2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2 年新增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公司分别与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国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和国电山东发电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了《煤炭买卖合同》,总计煤炭销售合同量为 113 万吨,合同金额 39139.38 万元(销售价格及金额均为含税价格),因属于 2012 年新增关联交易,所以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聘请 201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报酬视其工作量与工作成果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