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000780)_公司公告_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0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在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12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9:30; 2、股权登记日:2012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 2012 年新增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公司分别与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国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和国电山东发电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了《煤炭买卖合同》,总计煤炭销售合同量为 113 万吨,合同金额 39139.38 万元(销售价格及金额均为含税价格),此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聘请 201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报酬视其工作量与工作成果确定。此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详细情况见 2012 年 12 月 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于2012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024076 电话:0476-3324281、3328279 传真:0476-3328220 联系人:张建忠、尹晓东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附件: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2 月 4 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表决结果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1、关于公司 2012 年新增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聘请 201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