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000777)_公司公告_中核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核工程)

时间:2025年1月6日

中核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核工程)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8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简称:中核科技A股股票代码:0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联系电话:010-88023259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5年1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核工程/划入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核工程/划入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浦原/划出方

中核浦原/划出方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中核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中核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

中核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阀厂

苏阀厂中核苏州阀门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划转/无偿划转/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划转/无偿划转/本次权益变动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核浦原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5,753,819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9.33%)无偿划转至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核工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5,753,819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

元、万元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徐鹏飞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27329

设立日期

设立日期1985年1月17日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1985年1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培训、生产仪器仪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8802325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中核工程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核集团100.00%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中核工程的控股股东为中核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核工程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国籍职务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徐鹏飞中国董事长北京市
2荆春宁中国董事、总经理北京市
3王剑锋中国总会计师北京市
4武汉璟中国董事北京市
5任宇宏中国董事宜宾市
6黄思伟中国董事北京市
7陈书振中国董事北京市
8冯勇中国董事北京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五年上述人员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着力推进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促进中央企业突出主责主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发挥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产业特色优势、实现创新发展。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为优化中核集团产业布局,实现核工业装备制造业务的整合,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打造核工业装备制造上市平台,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中核工程接受无偿划转后持有的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相关事项已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披露。如前述事项实施完毕,预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加。

若发生上述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中核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苏阀厂及中核浦原间接持有中核科技股份为104,469,179股,占中核科技股本比例为27.25%,为中核科技的控股股东。本次划转是由中核浦原将其持有的中核科技35,753,819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9.33%)无偿划转至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核工程。本次划转完成后,中核集团合计持有中核科技股份数量不变。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核工程)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5,753,819股股份,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苏阀厂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8,715,360股股份,中核集团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4,469,179股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划转前划转后
持股数量合计(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合计(股)持股比例
苏阀厂68,715,36017.92%68,715,36017.92%
中核浦原35,753,8199.33%--
中核工程--35,753,8199.33%
小计104,469,17927.25%104,469,17927.25%
其他股东278,948,41472.75%278,948,41472.75%
合计383,417,593100%383,417,5931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股份划出方中核浦原
股份划入方中核工程
划入股份数量35,753,819股
划入股份比例9.33%
本次划转股份的性质A股普通股股票(流通股)
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本次股份转让为无偿划转,不涉及价款支付

本次划转已取得中核集团的同意,双方于2025年1月6日签订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月6日,中核浦原、中核工程签订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主体

划出方中核浦原,划入方中核工程。

2、被划转企业国有产权数额及划转基准日

本次划转的标的股权为中核浦原持有的上市公司35,753,819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9.33%),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3、划转的相关费用

本次划转采取无偿划转方式,中核工程无需向中核浦原支付对价款,涉及相关税费由各自分别承担。

4、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本次划转标的公司继续与员工履行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不涉及标的股权相关的职工分流安置。

5、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处理方案

本次划转标的公司相关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公司继续承担,不涉及或有负债。

6、协议生效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1)《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生效。

(2)《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涉及的无偿划转事项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批准

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中核浦原持有的中核科技的

9.33%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已成立并生效,本次权益变动尚待履行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等手续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主要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一)中核集团出具《关于将中核浦原所持中核科技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核工程的批复》;

(二)2025年1月6日,中核浦原与中核工程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

七、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出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授权和批准文件;

(四)中核浦原与中核工程签署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上市公司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新区珠江路50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鹏飞

2025年1月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苏州
股票简称中核科技股票代码0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无 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增加35,753,819股 变动比例:增加9.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鹏飞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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