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退(000760)_公司公告_*ST斯太: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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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15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200万元–1600万元亏损:5011.35万元
跟去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约0.02元/股亏损:0.06元/股

(2)预计的营业收入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150万元–200万元783.62万元

(3)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00-1600万 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同向下降亏损:1704.95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约0.02元/股亏损:0.02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而本季度仍然亏损,原因如下:

1、2020年 3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按时偿付了金色木棉和和合资产的债权本金人民币5,830万元,实现享受金色木棉和和合资产的债务豁免优惠,合计金额约人民币 9,990.44万元,计入本期营业外收入;

2、由于上述金色木棉和和合资产债务本金及相关利息的豁免,本年度逾期贷款利息支出大幅下降。

3、根据武进高新区管委会仲裁案的裁决结果计入本年度营业外支出4529.02万元。

4、因流动资金紧张,本期业务收入同比有一定下降。同时公司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各项费用也同比有一定下降。

四、风险提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

2、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36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为,公司2014-2016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实际为负,根据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2017年及2018年净利润均为负,导致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因于2020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沪仲案字第 3240号】,裁决公司应向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进管委会”)退还相关奖励款50%,共计人民币 94,555,050元,并承担相应的仲裁及律师费用。但裁决应退还的原奖励款中包含武进管委会未经公司授权,直接于2015年6月至9月,实际支付给常州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常州誉华”)8050万元(裁决应退还50%),常州誉华为公司前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构”)在常州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事项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13.3.1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29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通过包括不限于法律途径对常州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追责。但是基于山东英达钢构和常州誉华的实际情况,预计该笔债权收回可能性不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0 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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