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书面及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胡道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沪仲案字第 3240 号】,裁决公司应向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进管委会”)退还相关奖励款共计人民币 94,555,050元及承担相应的仲裁及律师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最新的裁决结
果,对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