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凤燕女士主持,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期后事项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期后事项会计处理。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