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3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浩物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75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吉杰 | |||
办公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 |||
电话 | 028-63286976 | |||
电子信箱 | ginnyjijie@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
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589,855,588.08 | 1,482,434,021.30 | 1,482,434,021.30 | 7.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763,902.87 | 11,782,233.47 | 11,241,898.45 | -418.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7,691,571.93 | 2,321,746.57 | 1,781,411.55 | -2,215.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3,986,128.22 | 81,095,467.81 | 81,095,467.81 | -228.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59 | 0.0177 | 0.0169 | -43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59 | 0.0177 | 0.0169 | -430.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0% | 0.66% | 0.63% | -2.7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2,742,368,144.90 | 2,696,098,400.18 | 2,701,725,600.98 | 1.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86,253,414.72 | 1,721,893,467.28 | 1,722,017,317.59 | -2.0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选择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97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3.07% | 147,715,694.00 | 0.00 | |||||
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07% | 51,684,306.00 | 51,684,306.00 | |||||
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41% | 41,044,560.00 | 41,044,560.00 | |||||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26% | 40,098,638.00 | 0.00 | |||||
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67% | 36,308,120.00 | 36,308,120.00 | |||||
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金丰和日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5% | 5,470,051.00 | 0.00 | |||||
闵凡国 | 境内自然人 | 0.81% | 5,200,000.00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6% | 3,566,700.00 | 0.00 | |||||
刘汝姣 | 境内自然人 | 0.54% | 3,431,049.00 | 0.00 |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易富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45% | 2,884,900.00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为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融诚物产”)全资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诚汽车”)为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全资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与飞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授权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号),公司下属公司天津融诚飞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飞凡”)收到与飞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凡汽车”)正式签署的《体验中心(有交付中心城市)授权合同》及《服务中心授权合同》,飞凡汽车正式授权融诚飞凡设立飞凡品牌体验中心及服务中心。
2、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宏产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73号)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2,804,1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截至2023年3月7日,申宏产投已累计减持本公司6,40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其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
3、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与阿维塔(重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署〈阿维塔渠道合作伙伴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号),公司下属公司天津融诚安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安为德”)收到与阿维塔(重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维塔(重庆)汽车”)签署的 《阿维塔渠道合作伙伴合作协议》,阿维塔(重庆)汽车授权融诚安为德在天津设立阿维塔中心。
4、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6号),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公司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2,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汽车金融法人账户透支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93.60万元,2022年度业绩承诺为7,786.49万元,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及《<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和《<物产
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二》的相关约定,公司需回购浩物机电、浩诚汽车、融诚物产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人民币的总对价回购并注销浩物机电、浩诚汽车、融诚物产应补偿股份,合计107,489,785股,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事宜。公司就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才垠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