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31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浩物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757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吉杰 | ||
办公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 ||
传真 | 028-63286984 | ||
电话 | 028-63286976 | ||
电子信箱 | ginnyjijie@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汽车销售及服务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
板块 | 经营主体 | 主要业务 |
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 | 内江鹏翔及其子公司 |
汽车整车销售、维修保养服务、综合服务(包括汽车装具销售、延保代理、保险代理、车贷代理、代理上牌、二手车置换、二手车评估、机动车拍卖等)
汽车零部件业务 | 金鸿曲轴 | 发动机曲轴、电机轴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
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内江鹏翔及其子公司开展,主要经销品牌包括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一汽丰田、东风日产等中端合资品牌乘用车和小米、阿维塔、飞凡等新能源品牌乘用车。汽车零部件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金鸿曲轴开展,曲轴产品主要为国内外众多主机厂配套,包括奇瑞、理想汽车、东风小康(赛力斯)、比亚迪、东安动力、五菱柳机、北汽福田、广汽、江淮汽车、长安、久保田、日本三菱、宝腾、云内动力、吉利、安徽康明斯、长城等。曲轴产销量在国内乘用车发动机曲轴行业领先。
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详见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507,986,557.55 | 2,750,885,540.58 | 2,750,885,540.58 | -8.83% | 2,696,098,400.18 | 2,696,371,054.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51,051,933.00 | 1,595,804,055.83 | 1,595,804,055.83 | -2.80% | 1,721,893,467.28 | 1,720,914,002.82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3,594,718,680.94 | 3,854,179,770.82 | 3,854,179,770.82 | -6.73% | 3,480,662,853.78 | 3,480,662,85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005,709.41 | -125,426,657.88 | -125,426,657.88 | 84.05% | -65,706,970.11 | -65,676,314.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665,924.40 | -124,557,477.29 | -124,557,477.29 | 65.75% | -75,743,140.10 | -75,712,484.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153,649.61 | -30,444,984.16 | -30,444,984.16 | 1,128.59% | 231,797,029.24 | 231,797,029.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1 | -0.21 | 80.95% | -0.10 | -0.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1 | -0.21 | 80.95% | -0.10 | -0.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 | -7.56% | -7.56% | 6.29% | -3.74% | -3.7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于2023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5)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937,249,805.84 | 799,725,234.28 | 892,555,532.06 | 965,188,108.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675,325.76 | -3,712,732.66 | -5,503,944.59 | 3,886,293.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958,382.51 | -2,460,131.22 | -6,894,698.43 | -17,352,712.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811,076.95 | 109,899,783.93 | 119,627,031.99 | -3,184,243.2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40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38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7.73% | 147,715,694 | 0 | 不适用 | 0 | ||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8% | 27,584,778 | 0 | 不适用 | 0 | ||
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1% | 15,503,244 | 0 | 不适用 | 0 | ||
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3% | 6,043,957 | 0 | 不适用 | 0 | ||
闵凡国 | 境内自然人 | 1.01% | 5,389,800 | 0 | 不适用 | 0 | ||
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金丰和日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8% | 4,704,900 | 0 | 不适用 | 0 | ||
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金丰和月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1% | 3,761,600 | 0 | 不适用 | 0 | ||
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金华盈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7% | 3,547,404 | 0 | 不适用 | 0 | ||
姜洪保 | 境内自然人 | 0.57% | 3,061,000 | 0 | 不适用 | 0 | ||
陆丽红 | 境内自然人 | 0.51% | 2,692,6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为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物产”)全资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陆丽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692,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92,6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持股5%以上股东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宏产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024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号),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申宏产投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8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024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1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申宏产投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 2024年3月5日、2024年11月1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7-12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3年7-12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74.0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号)。 | 2024年4月26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 | 2024年4月26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796.81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90.23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3,035.8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号)。 | ||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二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4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669.49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号)。 | 2024年7月11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8月27日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么同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28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35.96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0号)。 | 2024年10月30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20号),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5月7日、6月4日、7月2日、7月11日、8月2日、9月3日、10月9日、11月2日、12月3日,2025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及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1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20%,最高成交价为4.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097,263元(不含交易费用)。 | 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1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3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禄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