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000738)_公司公告_航发控制: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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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李晓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次提名的李晓旻先生的个人履历、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本次提名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张晓冬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张晓冬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本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晓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赵嵩正、蔡永民、由立明、邸雪筠、录大恩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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