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000738)_公司公告_航发控制: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蔡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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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蔡永民)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蔡永民)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积极参加董事会,认真审议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对所议事项表示明确的个人意见。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应参加会议9次,出席现场会议2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7次,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应参加会议5次,实际参加会议5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后,基于独立性和专业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1月11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21年关联租赁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21年关联借款的议案》《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2月26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3月26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提取与核销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变更租赁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0年度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年5月25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8月26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半年度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10月25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年11月12日,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1年12月28日,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开展工作,在履职期内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参与年审工作沟通,及时推进了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督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关注经营班子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两次现场调研,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监督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能力提升方面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积极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重点加强了对公司治理、内幕交易防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有利于推进和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通过上述工作,本人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一)2021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1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1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原则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运用专业技能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

独立董事:蔡永民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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