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000738)_公司公告_航发控制:航发控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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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29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根据公司运营和治理需要,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见加黑字体部分):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
1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2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由股东代表担任,其候选人由监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由股东代表担任,其候选人由监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3第二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二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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