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董事人员调整安排,现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见加黑字体部分):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 |
1 | 1.3 原则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设独立董事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 | 1.3 原则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 |
除修改以上条款外,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