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项目的发行工作已实施完毕,同时根据公司近期人员调整安排,现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董事会成员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见加黑字体部分):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564.2349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518.4001万元。 |
2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1,145,642,349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1,315,184,001股,均为普通股。 |
3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除修改以上条款外,原《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