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主持。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项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
值测试,经过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经过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