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地(000736)_公司公告_中交地产: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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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0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6月13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主持。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

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6,224,849.2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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