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于2024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053。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于2024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