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振华科技 | 股票代码 | 00073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胡光文 | 崔磊 |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 ||
电话 | 0851-86301078 | 0851-86302675 | ||
电子信箱 | hugw@czelec.com.cn | cuilei@czelec.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311,783,861.34 | 3,835,599,293.11 | 12.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30,220,508.59 | 1,272,905,122.82 | 2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99,669,386.60 | 1,242,060,599.48 | 20.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5,139,434.83 | 436,296,105.00 | 22.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9404 | 2.4567 | 19.6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9404 | 2.4567 | 19.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8% | 15.75% | -1.0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962,099,308.05 | 13,560,179,608.40 | 10.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690,259,404.77 | 9,755,985,555.04 | 9.5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0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2.58% | 169,573,34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0% | 15,590,336 | |||||
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7% | 11,814,871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01% | 10,468,619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4% | 7,481,859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2% | 7,403,33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7% | 7,126,63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7% | 6,095,85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启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2% | 4,781,35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5% | 4,427,723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交银施罗德启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尚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