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汇报,审议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报告以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汇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并对比了公司上一年度同期报告的各项财务数据,认为:
1. 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情况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重大遗漏。
2. 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审计机构是尽责的,不仅按时完成了编制工作,在编制工作中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工作表示认可。
3. 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此类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有效。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委员签名:杨立明、赵 敏、余传利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