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完成暨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813.361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41.3168万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1,813.361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6,957.3344万股,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34,856.0274万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2,041.316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6,957.3344万股,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35,083.9824万股。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研究讨论公司重大事项。 |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研究讨论公司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