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
经审阅本次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候选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董事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杨立明先生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综上所述,同意提名杨立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的相关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任职人员的推荐、审议、表决
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独立董事:张 波、赵 敏、余传利、李 俊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