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000733)_公司公告_振华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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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5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资金来源为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增资后将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二、对公司转让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担任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其签字评估师与交易对方和本公司均不存在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报告的假设条件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遵循了市场的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价格定价依据符合有关程序要求,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体现了公平合理、保护其他股东利益的原则。

独立董事:张 波、赵 敏、余传利、李 俊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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