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_公司公告_四川美丰: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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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一)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一)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厚佳、陈晟、陈嵩)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出席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现将2022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我们(朱厚佳、陈晟、陈嵩)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至2022年4月7日。换届选举后,朱厚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晟先生和陈嵩先生不再担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初至2022年4月7日,公司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2次,其中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1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1次;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3次。我们均以视频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以上会议,对以上会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2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姓 名董事会 召开次数出席 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朱厚佳22001
陈 晟22001
陈 嵩22001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持赞成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名称意见
2022.1.2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3.1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具体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度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日常工作情况

(一)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我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通过参加会议、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阅读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关注媒体、网站等方式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我们结合个人的专业特长,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职工权益、转型升级、资本运作等事项力所能及地给予相关建议和指导,并获得了管理层的积极回应并采纳。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7)]。任职期间,我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会议及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2.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初至2022年4月7日,第九届董事会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共3次。其中,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各1次。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10日,战略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2)2022年1月18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及核销参股公司股权与债权的议案》

(3)2022年3月10日,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①《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②《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③《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方案的议案》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2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的及时沟通,督促提醒相关人员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关注公司经营决策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与公司

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聘任高管程序、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运用所擅长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三)注重日常的学习和培训。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四川证监局、深交所组织的学习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独立董事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我们本人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四川美丰及其附属企业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接受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并与公司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履职过程中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我们原提交的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其他事项

(一)2022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二)2022年度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2年度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最后,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朱厚佳 陈晟 陈嵩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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