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_公司公告_四川美丰: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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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2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6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1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王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1-64)。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40,483,9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1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26,325,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4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0人,代表股份14,158,5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73%。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40,483,9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11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6.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议案:《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72,053,552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39,970,834股513,100股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8.7326%1.2674%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39,970,834股513,100股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8.7326%1.2674%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列入本次会议表决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波、王宏恩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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