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000725)_公司公告_京东方A: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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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新民)

2024年,作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现场了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介

本人张新民,管理学博士,教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新民16313003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谨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7700
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770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聘任首席财务官、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议案,定期审阅公司重大事项专项审计报告,及时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行职责;作为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了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对新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审议了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积极独立履行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作为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与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工作,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的进程安排,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保持密切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方面,本人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初审议风险管理与审计的事业计划,每半年审阅公司审计监察组织对公司重大事项的专项审计报告,每季度审阅公司审计监察组织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控规范建设进展。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阅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从而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7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等现场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广泛沟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科学、合理做出决策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于2024年1月前往公司北京第6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参观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参观产品展厅;并分别于5月、9月前往重庆、合肥实地考察生产线,参观展厅和工艺走廊,听取相关经营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情况。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公司管理层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在履行职责时,公司能够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每月编制《公司及资本市场动态月报》,帮助独立董事了解公司动态、行业发展情况、公司资本市场表现及监管动态等重要信息。公司有关人员也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

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投资北京电控集成电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电控产投拟投资显智链二期基金及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重点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审计工作进行关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事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25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四)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二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轮换,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履职的整体情况,本人充分运用会计方面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 张新民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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