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规范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概况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在公司领导团队高瞻远瞩的引领与精细入微的管理之下,凭借坚实的产业基础和灵活的应对策略,企业发展稳步向前,各项业务有条不紊地推进,2024年公司一以贯之地坚持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观,坚定不移向清洁能源转型。2024年公司总资产450.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4.5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53%;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90.31亿元,同比减少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3亿元,同比减少495.31%。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化产品、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氢”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最大的独立商品焦和炼焦煤生产商之一,拥有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完善的环保设施。公司目前拥有四座煤矿,经核准产能630万吨/年,公司生产的焦炭品质稳定优良,主要为标准一级焦炭。报告期公司全焦产量669.89万吨,比上年增加14.79%;报告期内洗精煤产量363.39万吨,其中汾西太岳112.56万吨、东于煤业146.08万吨、锦富煤业104.75万吨。炼焦过程中释放的焦炉煤气含有大量副产氢气,为提升产品附加值,在稳健发展传统能源的同时,公司紧跟国家和行业政策导向,抓住国家发展氢能源产业的战略机遇期,在氢能产业链上下游广泛投资布局。秉承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综合能源供给商。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3次,以通讯方式召开16次,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有关会议。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 |
1 | 2024年1月12日 | 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2 | 2024年1月18日 | 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
3 | 2024年2月2日 | 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4 | 2024年3月4日 |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拟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担保物的议案》 |
5 | 2024年3月25日 |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6 | 2024年4月17日 | 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拟为子公司唐钢美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7 | 2024年4月25日 | 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预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8 | 2024年5月13日 | 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9 | 2024年6月3日 |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10 | 2024年6月13日 | 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使用锦富煤业采矿权为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11 | 2024年6月25日 | 十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12 | 2024年7月15日 | 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氢能交易平台建设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13 | 2024年8月12日 | 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14 | 2024年8月26日 | 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2024年9月2日 | 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16 | 2024年9月25日 | 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17 | 2024年10月9日 | 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等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
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 |||
18 | 2024年10月29日 | 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
19 | 2024年12月30日 | 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5次,所有会议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7日 |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1日 |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5日 |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7月31日 |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19日 |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
(三)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审计委员会 | 李玉敏、辛茂荀、王宝英 | 2024年01月19日 | 《关于年报与会计师的事前沟通》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4年04月11日 | 《关于年报与会计师进行沟通》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 |
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04月19日 | 《关于年报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召开沟通会议》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0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4.《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08月26日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10月29日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姚锦龙、姚俊卿、郑彩霞 | 2024年01月15日 | 《携手共进,策划未来》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辛茂荀、李玉敏、郑彩霞 | 2024年04月25日 |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4年12月12日 | 《关于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姚锦龙、姚锦丽、姚锦江 | 2024年04月22日 | 《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实地走访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2024年度,共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次,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相关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及重大事项等公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4年度,公司持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线上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围绕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经营现状、发展战略等各类问题及时解答,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提高投资者积极参与程度。
六、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证券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和会议,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目前,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健全,运转良好,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将根据有关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继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增强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努力建设公司治理长效运作机制,以良好业绩回报投资者。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司已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公司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公司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前,认真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防止内幕信息泄露或被不正当利用。
2025年度,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员工和社会高度负责的原则,继续履行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严格执行
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变革,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发展,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