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_公司公告_美锦能源:十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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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十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临县锦源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煤矿”)51%的股权,向美锦集团控制的山西苏扬鼎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扬鼎盛”)购买其持有的山西汾西正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城煤业”)49%的股权,向美锦集团控制的山西弘弛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弛鼎盛”)购买其持有的山西汾西正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旺煤业”)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鉴于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进行协商和谈判后对相关商业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及交易对方拟终止本次交易,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

姚锦江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等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终止协议〉的议案》

1、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相关方拟终止本次交易,为此,公司与美锦集团签署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终止协议》。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姚锦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相关方拟终止本次交易,为此,公司与苏扬鼎盛签署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苏扬鼎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终止协议》。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姚锦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相关方拟终止本次交易,为此,公司与弘弛鼎盛签署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弘弛鼎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终止协议》。

本项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姚锦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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