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传媒(000719)_公司公告_中原传媒: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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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8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041,659,722.7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9,908,315.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37,115,016.45元,具备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3,203,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3,922,249.40元,

此次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3,192,767.05元。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13,922,249.40元,占2024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59.61%。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13,922,249.40429,745,574.58388,817,424.62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29,908,315.981,388,835,038.101,032,184,666.3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583,547,605.4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37,115,016.4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432,485,248.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50,309,340.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432,485,248.6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数。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432,485,248.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与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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