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3.01万元,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894.87万元。
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9,230,122.95 | -384,086,624.86 | -392,098,055.8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8,948,687.07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4,603,417.63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88,471,601.2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公司2022年、2023、2024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9,209.81万元、-38,408.66万元、-8,923.01万元,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为-14,423.58万元。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0万元,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相应期间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人民币10,133.71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