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6,319,374.17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680,850,659.40元;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264,723,635.0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29,458,948.02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二、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9,273,016.81 | 199,209,339.41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6,319,374.17 | 449,104,070.25 | 496,878,235.5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680,850,659.4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29,458,948.0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8,482,356.2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24,100,559.9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98,482,356.22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6日、2025年1月22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累计分红金额299,273,016.81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7.78%。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4年半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情况及公司盈利情况,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而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4年半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情况及公司盈利情况,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