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佳纸(000699)_公司公告_佳纸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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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纸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公告编号:2021-019证券代码:400053 证券简称:佳纸3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启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096,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96,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超、万昊伟

(三)结论性意见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是否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是 √否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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