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19证券代码:400053 证券简称:佳纸3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启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096,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96,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超、万昊伟
(三)结论性意见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是否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是 √否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