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_公司公告_滨海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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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新业务发展需要,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合同履约、投标等履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履行合同、投标等业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6亿元,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暂缓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暂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另行发布召开202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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