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000690)_公司公告_宝新能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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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刘大成先生、Jonathan Jun Yan先生、吴世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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