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勤勉尽责,开拓进取,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敦促公司管理层完成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各项战略部署,推动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一、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3.6%、6.4%、6.6%和10.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第二产业用电量6.0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第三产业用电量1.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
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在2023年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超过50%,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
2023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保供取得好成效。年初,受来水偏枯、电煤供应紧张、用电负荷增长等因素叠加影响,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较为紧张。夏季,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冬季,12月多地出现大范围强寒潮、强雨雪天气,电力供需形势偏紧。
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其中火电4466小时,同比提高76小时。2023年,市场交易电量较快增长,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4%,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全
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4.4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以上内容及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主要经营区域内的电力生产、销售状况及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区域为广东省。2023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达到85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在全国率先突破8000亿千瓦时。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6%、6.9%、12.1%和6.8%。2023年,广东统调最高负荷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45亿千瓦,较2022年峰值高出约300万千瓦,全省电力运行安全有序,供应充足。同时全省投产870万千瓦骨干电源,推动584万千瓦集中式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并网发电,电力供应能力持续提升。
截至2023年底,广东电力市场电量规模超过5750亿千瓦时,占广东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近七成。2023年12月28日,国内交易规模最大的电力现货市场——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标志着广东电力市场化迈上新台阶。
3、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凌霜竹箭傲雪梅,直与天地争春回”。2023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在爬坡过坎中走出了一条回升向好的复苏曲线,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活力。全社会用电量稳步增长,电力消费持续回升,供需总体平衡,部分时段受天气气温及来水减少影响,电力供需偏紧;同时,电煤价格同比回落,带动煤电行业盈利改善。
面对复杂的经营形势,公司立足高质量发展,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政治站位,发扬奋斗精神,紧抓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提质控本增效,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全面优化内部管理机制,控费用促增长,持续锻造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75亿元,同比增长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亿元,同比增长385.17%,实现了健康高效发展的目标。
(1)狠抓运营,稳中求进,能源电力运营稳健、盈利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稳运营促发展的理念,勇担使命责任,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在煤价高位波动、煤电盈利承压的环境下,公司迎难而上,不懈
努力,对内深挖潜力要效益,对外积极主动谋发展,扎实筑牢梅县荷树园电厂发展基础,优化提升陆丰甲湖湾电厂增长驱动效应,创新发挥宝新售电灵活运营优势,千方百计稳生产、降费用、促增长,锻造新质生产力,实现了能源电力主业发电量同比增长11.59%、营业利润同比增长597.86%的优秀运营成果。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报告期内,项目银团贷款顺利发放,充分保障了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能源电力核心主业,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审慎经营,稳中向好,金融投资收益增长、态势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审慎投资,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力促梅州客商银行稳健合规运营,协同投资企业发挥优势扩大效益,为公司提供稳定利润来源。公司发起设立的梅州客商银行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总量稳中略增、结构优化调整”总基调,坚定不移走数字化道路,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矢志打造成为领先的数字银行。截止报告期末,梅州客商银行资产总额393.82亿元,同比增长30.38%;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58亿元,同比增长50.83%;拨备后净利润2.33亿元,同比增长36.71%,形成了业务规模大幅增长、资产质量持续稳定、营收利润再上新台阶的发展态势。
公司参股投资的汕尾后湖海上风电项目做实做优管理措施,2023年实现净利润约4.05亿元;公司参股投资的东方富海坚持沿着“投资专业化、服务平台化”的战略方向紧抓机遇,不断扩大募资管理规模,2023年实现净利润约0.71亿元;公司主要对外投资项目取得良好业绩,为公司夯实运营基础、增强发展动力、提升利润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3)多措并举,稳中提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合规高效
报告期内,公司以党建引领、制度完善、强化内审、合规培训为抓手,多措并举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充分发挥规范治理在企业稳增长、促发展、提质效中的基础引领作用。公司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并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构建“党组织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依法监督、高级管理层授权经营”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分批次修订制度25项,科学规范机制流程;积极开展内部治理自查,聚焦管理薄弱环节,抓短板促提升;强化内控审计,不
定期开展重点业务内审9次,筑牢审计监督防线;持续开展合规培训,组织董监高及核心业务人员培训17批次,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为新形势下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治理基础。
二、公司治理情况
1、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把严格规范运作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与根本,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治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保障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为决策支持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的治理结构,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基本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责权分明、各司其职、科学决策、协调运营,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提升规范治理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公司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细致梳理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机制流程,分四批次持续制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等25项制度,进一步巩固规范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完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已实行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不存在因部分改制、行业特性、国家政策或收购兼并等原因而与控股股东构
成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1)人员方面:公司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系统,公司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2)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公司独立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公司独立拥有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产关系明晰,不存在无偿占有或使用情况。
(3)财务方面:公司设立有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开立独立账户并依法纳税。
(4)机构方面:公司设置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独立办公、独立行使职能。
(5)业务方面:公司拥有进行独立的产、供、销运作的场所、人员及组织,自主决策、自主管理公司业务。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议案名称 |
2023.02.20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
2023.04.17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3、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
4、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6、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 ||
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 ||
8、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 ||
9、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1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 ||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4、关于制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及修订《内部控制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5、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04.27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3.06.30 | 第五次临时会议 | 1、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 ||
3、关于延长公司第六期、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 ||
4、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 ||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08.16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023.10.30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关于制订公司《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3、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4、关于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 ||
5、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 ||
6、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7、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8、关于2024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 ||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 ||
1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议案名称 |
2023.05.12 | 股东大会 |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 ||
4、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 ||
6、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 ||
7、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 ||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 ||
10、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 ||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23.07.17 | 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 ||
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
2023.11.17 | 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
2、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 ||
3、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时任成员情况 | 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职情况 | 异议事项 |
战略发展 委员会 | 主任委员:邹锦开; 委员:刘沣、刘大成、Jonathan Jun Yan、吴世农 | 1 | 2023.04.14 | 研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 听取公司就业务发展情况所作的汇报,并就当前经济形势、公司业务问题展开讨论。 | - | 无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吴世农; 委员: Jonathan Jun Yan、 邹孟红 | 8 | 2023.04.12 | 审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 审议通过: 1、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单位。 | - | 无 |
2023.04.12 | 2022年年度内控总结会 | 沟通讨论2022年度内审工作 | - | 无 | |||
2023.04.26 | 审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 - | 无 | |||
2023.06.29 | 审计计划 沟通会 | 沟通2023半年度审计计划事项 | - | 无 | |||
2023.08.11 | 审计总结会 | 总结2023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 - | 无 | |||
2023.08.15 | 审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 | 无 | |||
2023.10.29 | 审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 | 无 | |||
2023.12.19 | 审计计划沟通会 | 沟通2023年度审计计划事项 | -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 Jonathan Jun Yan; 委员:刘大成、吕桂香 | 1 | 2023.01.05 | 审查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事项 | 审议通过: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考评情况;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3、公司监事2022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考评情况暨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 - | 无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刘大成; 委员:吴世农、邹锦开 | 2 | 2023.02.19 | 审查高管人员 聘任事项 | 审查同意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 | - | 无 |
2023.06.25 | 审查董事及高管人员聘任事项 | 审核同意关于补选公司董事、聘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 - | 无 |
四、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核心主业为新能源电力,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中的新能源电力子行业。
1、全社会用电量延续增长态势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4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保持政策连续性针对性,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这为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提供了基础支撑,将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延续增长态势。中电联认为,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终端用能电气化等因素,预计2024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8万亿千瓦时,比2023年增长6%左右。(数据来源于中电联《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
在“双碳”目标的战略引领下,我国电力行业清洁转型之路加速迈进。2023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超过50%,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预计2024年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新能源发电彰显强大发展动能。电力行业将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新质生产力引领清洁能源转型,助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3、煤电仍将发挥兜底保障“压舱石”作用
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中,煤电比重逐步降低,在未实现能源完全转型的前提下,电力供应压力仍将延续。综合宏观经济发展、能源资源禀赋、燃料供应及气温降水等因素,大容量、高参数、先进节能的煤电机组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是我国电力供应安全的重要支撑,仍将发挥兜底保障的“压舱石”作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煤电单一电量电价机制将调整为“两部制”电价,进一步明确了煤电的职能定位,再次压实了煤电“压舱石”的电力系统角色。
公司在新能源电力子行业拥有国家政策优势、行业先发优势、市场优势、经
营权价值优势、洁净煤燃烧技术优势及管理团队优势,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方面均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强大的发展后劲,有望充分享受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利好。未来,公司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能源企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职责使命,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兜牢能源安全底线,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抓好高效清洁煤电运营,提升技术研发创新能力,提高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做大做强做优能源电力核心主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跨越发展!
总之,2023年度,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权,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股东长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董事会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股东大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公司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