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000690)_公司公告_宝新能源: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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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3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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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决决议议公公告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620,730,3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52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52,037,4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17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268,692,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34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270,699,0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4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00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268,692,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348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708,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1,0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708,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1,0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15,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8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914,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8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邹锦开先生、丁珍珍女士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15,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8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王华清先生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15,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708,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1,0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30,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98,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914,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8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邹锦开先生、丁珍珍女士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15,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8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王华清先生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69,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14%;反对11,660,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78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38,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23%;反对11,660,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7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69,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14%;反对11,660,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78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归读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吴盛锋、杨诚欢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归读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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